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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做农产品电商,要加大公共品牌的规范建设

    2018-10-27 11:18:35    浏览:2    点赞:0

    作为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,注册和运作农产品公用品牌成为一些地方推广当地特产、扩大市场销售的重要通路。公共品牌具有独特的品质、文化和地域特色,而且多种元素凝聚于一身,能够被广泛认可。与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志相比,公共品牌具有更强的商业性和市场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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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品牌对于农产品的重要性大家都意识到了,但现在申请品牌存在盲目从众的现象:一方面多数都是企业自主申请的品牌,牌子虽多,但效果却不好;另一方面各个商家滥用公共品牌的影响力,导致彼此之间形成竞争关系,质量和价格受到双重冲击,导致市场行情下滑。为了避免类似情况,一定要加大公共品牌的规范建设,避免相关短板和误区。

    一、建立公共品牌不是简单授权就能解决的

    近年来,多数地方政府加强了地理标志产品和原产地的认定工作,这是非常有必要的。在运作上,主要通过地方龙头企业或者协会进行品牌授权,吸纳和整合相对松散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小企业,推动品牌的授权应用。但在公共品牌的使用上,缺乏必要的规范手段和执行标准,有时候出于保护地方企业利益,还有可能出现使用者扩大化和标准泛化的情况。

    公共品牌的服务性在于商业化应用,商业的诚信和效益都离不开公共品牌的严格标准和信誉保护,执行更需要长期监督。因此不能靠简单授权,应该由专业团队进行长期运营或者托管运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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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、建立公共品牌要善于运用商业化运作模式

    公共品牌具有很强的非商业性和服务特征,地方政府往往作为建设者和持有者,通过行政资源和财政投入,引导品牌建设。这种方式虽然短期内能够起到发动资源的作用,但过于依赖政府往往给财政和行政形成压力,影响后期商业化属性的发挥。因此,可以采用商业化的实施模式,由地方商会或者产业协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,实现安全监管和示范基地建设。此外,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二维码标签等,都可以通过企业来完成。

    某种程度上,品牌是现代农业的标志,推动传统农业转变升级就是由资源变产品、产品变商品、商品变名品的过程。重视公共品牌建设,地方政府、企业和农户都需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,探索建立农产品公用品牌培育、发展和保护体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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